若对检验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中心提出,并将“更改报告申请”(一式两份)同检验报告和技术要求一起寄至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A座703 办公室收 010-82195747
请点击下载:更改报告申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