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优秀人才,吸引交叉学科研究资源,提升实验室创新能力及学术影响力,促进实验平台的开放和共享,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为依托本院的国家级、省(市)部级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现发布《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2020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内容如下。
一、 资助范围:
(一) 口腔数字化医疗技术和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
1. 光动力治疗口腔肿瘤的新型材料研发
2. 三维生物打印唾液腺芯片的研究
(二) 口腔数字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个体下颌运动轨迹驱动的颞下颌关节仿生设计研究
(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口腔材料重点实验室
口腔纳米材料细胞相容性同质化研究
(四)卫生部口腔医学计算机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可摘局部义齿智能设计与仿生制造系统临床评价研究
二、 资助方式:
2020年度拟资助开放课题5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执行期限为2年。
三、 开放课题申请条件:
1. 实验室开放课题面向国内从事口腔医学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公开征集。国内从事口腔医学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职科研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一定研究经历者,均可作为第一申请人提出资助申请。
2. 申请的课题应符合申请指南,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
3. 鼓励与本实验室研究人员联合申请和开展课题研究。
4. 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处。
四、 项目管理:
1. 项目执行一年,负责人按期对所承担项目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填写进展报告;科研处负责组织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无阶段总结、未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者,我院有权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取消课题资助。
2. 项目负责人完成既定研究任务,于项目截止时间内对研究工作做出总结,填写结题报告,并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课题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的较高水平期刊发表相关论文至少1篇,规范署名并标注获得该项目支持。
3. 开放课题经费均为直接经费,不设管理费、劳务费。使用应按照预算所列科目及金额支出,不得突破科目及预算额度。原则上一经批复不予调整。经费的使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监督。
五、 成果标注:
1. 开放课题实施中形成的研究成果,应在作者单位标注原单位的同时标注本实验室,并注明由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和课题编号。未进行标注的,结题验收时不予计入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通过本课题资助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获奖、项目推广(转让)或应用等。
2. 研究成果中要求标注的实验室中英文规范名称如下:
(1)口腔数字化医疗技术和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for Digital and Material Technology of Stomatology)
(2)口腔数字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Beijing Key Laboratory of Digital Stomatology)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口腔材料重点实验室(NMPA Key Laboratory for Dental Materials)
(4)卫生部口腔医学计算机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for Digital Dentistry, Ministry of Health)
六、 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1. 申请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
2. 申请书格式见附件。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提交至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处。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95759
电子邮箱:kqkeyanban@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号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科研处(邮编100081)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