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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国家工程实验室入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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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入室前,申请者可通过口腔医院内网(OA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版块下载实验室开放设备及软件的功能介绍,明确申请入室使用的科研设备及软件。

  2. 内网下载《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申请书》,详细填写申请使用的设备软件名称、研究内容、设备使用频率、申请入室时间等内容;申请人为职工,需申请者本人签字;申请人为研究生,需研究生本人签字及导师签字。

  3. 申请者可同时申请入室使用一个或多个设备软件,填写申请表时,需在“申请使用设备”一栏分行填写清楚。

  4. 提交入室申请时,申请者需同时提交申请书的纸质版(签字)及电子版,工程实验室不受理填写不完整、未签字的申请。

  5. 入室申请需经工程实验室管理员审查、实验室主任审批,方可允许进入实验室。

  6. 申请者的入室申请经批准后,工程实验室将通知申请者参加定期举办的实验设备操作培训;申请者需按照培训通知要求按时完整参加操作培训,并需通过每期培训后的操作考核;通过培训考核的申请者,工程实验室将授予进入实验室设备场地的许可。

  7. 工程实验室设备使用采用预约登记制度,针对已授权入室的研究人员,设备使用需提前一周预约。

  8. 预约成功后,研究人员需按预约时间入室使用设备,每次使用需认真填写设备使用登记表,如实登记使用时长、耗材消耗情况、设备状态等信息;首次发现使用未登记的情况将予以警告,发现多次将取消入室资格。

  9. 实验室一般情况,不受理预约时间之外的设备使用许可;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预约设备使用,请提前与实验室管理员取得联系。

  10. 研究人员需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不可违规操作;设备使用完毕后,需按规章要求做好关机和清理工作。

  11. 实验中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实验指导人员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12. 未经许可不准动用与本实验申请内容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及物品,亦不可将任何实验室物品带出室外。

  13. 实验室管理员在巡查时如发现上述10-12的违规操作情况,首次将予以警告批评,多次将取消入室资格。

  14. 使用U盘复制实验数据前,需请实验室管理员进行U盘杀毒或格式化处理。

  15. 不得携带未经申请人员进入实验室,每次进入实验室门禁时需防止外人尾随进入。

  16. 私人物品和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实验室不保管、存储个人物品。

  17. 进入实验室需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实验室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纸屑和杂物,实验垃圾需按要求分类丢弃(一般生活垃圾、实验废液废料、临床垃圾)。

  18. 如遇火灾等突发事件,需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指挥有序撤离。


  附:国家工程实验室入室申请须知

  1) 根据《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关于科研成果署名的管理办法》科研处47号文件第7条规定,相关论文成果作者单位应标注“口腔数字化医疗技术和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英文: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for Digital and Material Technology of Stomatology);

  2) 工程实验室技术人员如参与了需要分析、方法设计、结果分析、讨论等相关内容,需在相关论文成果中共同署名,并鼓励共同通讯作者;

  3) 论文成果如无共同署名情况,应在致谢中体现相关人员的协助与配合;

  4) 实验结束后,提供实验室数据资料光盘一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实验室设备产生的全部实验数据),工程实验室拥有这些数据的引用和使用权;

  5) 实验结束后,应填写《总结报告》,并交付相关平台使用费;

  6) 以上要求计入后续申请的诚信记录。


入室申请技术咨询电话:

82195553 联系人:赵一姣 地点:发展大厦506

82195891 联系人:张馨月 地点:电教楼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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