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OA系统 邮箱 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三亚口腔医学中心 关于遴选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3 浏览次数:
字号:
+-14

依据我中心内控制度与工作规划,现拟遴选若干代理机构执行采购任务,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遴选范围

从报名的合格招标代理机构中择优遴选作为本中心货物、服务及工程招标的代理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期限以签订服务协议日期为准。

三、服务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为业主单位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

(二)代理业主单位处理所委托的询问、质疑及投诉等事务。

(三)业主单位有权指定招标项目对接人。

(四)其他业主委托处理的相关事项。

四、服务范围

涵盖三亚口腔中心委托的各类货物、服务与工程采购项目。

五、参选资格

(一)招标代理机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国际招标平台(必联网)注册备案;具有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能力,应是已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登记的代理机构(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六)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海南有 400 万元及以上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或 1000 万元及以上采购工程项目的代理服务业绩。

(七)技术人员要求:具备组织评标专业力量,综合实力强,拟服务我方人员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

(八)参选机构需对我方提供资料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承担法律与赔偿责任。

六、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三)授权代表(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代理业绩(近5年代理业绩并附代理协议并加强盖骑缝章);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报价(折扣报价)及收费标准文件(加盖公章);

(七)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八)单位其他中选代理的优势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并盖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如提供材料或信息不实,将依法承担相应后果。

七、报名信息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单位:三亚口腔医学中心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6号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医院迎宾门诊部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117700017,邮箱:66690984@qq.com)

三亚口腔医学中心

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