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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2025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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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优秀人才,吸引交叉学科研究资源,提升实验室创新能力及学术影响力,促进实验平台的开放和共享,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为依托本院的国家级、省(市)部级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

 

一、   资助方向

(一) 口腔生物材料和数字诊疗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1. 口腔植入物表面功能调控与组织整合机制研究

2. 可降解复合材料在骨与神经修复中的关键技术研究

(二) 口腔数字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面向数字口腔的高精度三维口腔重建技术研究

(三) 口腔疾病生物医用材料研发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多功能生物材料在组织缺损修复与再生中的应用研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口腔材料重点实验室

高性能口腔修复与粘接材料的研制及界面优化研究

 国家卫生健康委口腔数字医学重点实验室

面向口腔诊疗的动态光束调控系统及其智能跟踪方法研究

 

二、   资助方式:

2025年度拟资助开放课题6项,原则上每个资助方向1项,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课题执行期限为2202511月至202710

 

三、   开放课题申请条件:

1. 实验室开放课题面向国内从事口腔医学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公开征集。国内从事口腔医学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职科研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一定研究经历者,均可作为第一申请人提出资助申请。

2. 申请的课题应符合资助方向,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

3. 鼓励与各实验室研究人员联合申请和开展课题研究。

4. 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处。

 

四、   项目管理:

1. 项目执行一年,负责人按期对所承担项目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提交进展报告。对于无阶段总结、未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者,我院有权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取消资助。

2. 项目负责人完成既定研究任务,于项目截止时间内对研究工作做出总结,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课题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的较高水平期刊发表相关论文至少1篇,规范署名并标注获得该开放课题支持。

3. 开放课题经费均为直接经费,原则上不设管理费、劳务费。使用应按照预算所列科目及金额支出,不得突破科目及预算额度。原则上一经批复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于收到资助经费后出具合规的发票或往来票据,经费的使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监督。

 

五、   成果标注:

1. 开放课题实施中形成的研究成果,应在作者单位标注原单位的同时标注本实验室,并注明由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和课题编号。未进行标注的,结题验收时不予计入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通过本课题资助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获奖、项目推广(转让)或应用等。

2. 研究成果中要求标注的实验室中英文规范名称如下:

1)口腔生物材料和数字诊疗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Oral Biomaterials and Digital Medical Devices

2)口腔数字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Beijing Key Laboratory of Digital Stomatology

3) 口腔疾病生物医用材料研发北京市重点实验室(Beijing Key Laboratory of Biomaterials for Oral Disease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口腔材料重点实验室(NMPA Key Laboratory for Dental Materials

5)国家卫生健康委口腔数字医学重点实验室(NHC Key Laboratory of Digital Stomatology

 

六、   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1. 申请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51020日。

2. 申请书格式见附件。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1份纸质版申请书及对应电子版提交至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处。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96100

电子邮箱:kqkeyanban@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A413

邮编:100081

 

 

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2025).docx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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