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制度
交接班制度
一、班次间交接
1. 着装整齐,按时交接班。
2. 持有效执业证书的护士负责完成交接班工作。
3. 各班次之间认真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下班。
4. 下列病人必须进行床头交接:
(1) 新入院病人
(2) 危重及I级护理病人
(3) 有各种管路的病人
(4) 正在进行床旁监测及特殊治疗的病人
(5) 大手术后3天,小手术后1天的病人
5. 交接内容包括:病人病情、治疗、用药、护理要点(如皮肤、管路等),心理状况、出入量及特护记录等。
6. 交接毒麻药品、各种贵重仪器物品等。
7. 交班后接班护士应先巡视病房,作到心中有数,加强对病人的管理。
8. 晨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记录,巡视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术后病人;晨交班后,护士长布置当天工作重点。
二、科室间交接
1. 接到转科医嘱后,由主班护士与转入科室联系确定具体转科时间。
2. 主班护士处理转科医嘱并通知责任护士。
3. 由责任护士告之病人及家属。
4. 病人转科时,由转出科室护士再次通知转入科室,得到对方许可后由医护人员携带病人物品及科室间交接记录本将病人转至转入科室并做好交接记录。
5. 到达转入科室后,双方护士床旁交班并共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科室间交接记录本上签字。
6. 交接内容包括病情、治疗、管路、护理及预约好的各项检查单,病人的各项影像资料等。有压疮的病人,转出科室须将压疮记录在护理记录及科室间交接记录本上。
7. 科室交接记录本有转出科室填写、保管。
8. 科室交接记录本书写要求:用蓝黑签字笔或钢笔书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