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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职能部门

护理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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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主任:李秀娥
门诊总护士长:王春丽
病房总护士长:杨悦

联系方式:
电话:010-82195311、5135 
传真:010-82195311


护理部是口腔医学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院护理管理相关工作。

护理部职责


1. 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体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及全院的护理工作。
2. 贯彻实施医院有关护理工作的决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和改进措施。
3. 定期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组织护士长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4. 拟定和修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评价。
5. 组织编写并审定全院护理操作规程、护理常规。
6. 组织、指导、督促全院护理人员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服务,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护理质量进行持续全面管理。
7. 制定全院各级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业务水平考核。
8. 组织申报区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护理人员参加并进行培训考核。
9. 临床带教人员的资格审核,制定临床带教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考核。
10. 负责护理进修生、实习生资格审核、培训及管理工作。
11. 组织护理人员开展护理科研,申报护理新技术、新疗法。鼓励护士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不断提高护理科研水平。
12. 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提出护理人员晋升、调动、奖、惩的意见,协助科主任调配护理人员,协同人事处进行各级护理人员的招聘及聘任工作。
13. 负责全院护士的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及注册工作。
14.对护理差错事故,认真组织研究、分析原因,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报院医务处审批,杜绝差错事故的再发生。
15.重视国内外护理和业务技术的信息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促进学科发展。
16. 配合医院完成各类临时任务,协助完成突发事件的协调,保证护理人员的调派、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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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人事处,是在医学部人事处指导下,由院长直接领导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