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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责

物价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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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院的医疗价格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 在主管院长和医务处领导下,学习掌握国家有关价格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监督检查全院医疗收费价格的执行落实情况;

2. 贯彻执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规定,宣传物价政策,督促医务人员遵守物价管理规定;

3. 检查临床医疗价格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更正;

4. 及时调整落实国家对各项医疗价格的调整要求,保证医务人员对医疗收费标准的准确执行;

5. 及时辅助各部门完成临床新增的医疗项目成本核算,拟定收费标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批复后认真执行;

6.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医疗价格公示工作,做到为患者出示各类收费清单,实施物价监督举报制度并就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7. 积极配合各级物价管理部门对我院实施的医疗价格检查;

8. 对医院兼职物价人员进行培训,做到培训有针对性,有记录,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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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处主要职责为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定期实施检查与总结评价,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了解全院医疗动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保证医疗工作有序进行。医务处下设医政办公室、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医务工作接待办公室、物价办公室、医保办公室。中国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办公室亦挂靠在医务处。